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划分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范围为**县规划区域,为**千川村,北至台塬及G344过境线,西至段坊河,南至龟山,用地呈组团状,面积14.68hm2,人口大约为4.0万人。其中1类区划分为2个区域,总面积为3.05km2,占总规划面积的21%,覆盖人口为0.78万人;2类区划分为3个区域,总面积为5.99km2,占总区划面积的41%,覆盖人口为2.62人;3类区划分为2个区域,总面积为5.64km2,占总区划面积的38%,覆盖人口为0.5万人。
二、声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中心**内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声环境功能区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分为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0类、1类、2类、3类、4类,其中: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别。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中心**外环境功能区执行标准
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声环境管理的需求,中心**以外区域可按以下要求确定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a) 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b) 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c) 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d) 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e) 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区总面积为3.05km2,占总规划面积的21%;覆盖人口为0.78万人,划分为2个区域,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1)**1类区:**东规划线、南至宝汉高速、西至宝平路、北至北规划线。区划面积为1.76km2,区划人口为0.48万人。
(2)城南1类区:**东规划线、南至南规划线、西至西规划线、北至宝中铁路。区划面积为1.29km2,区划人口为0.3万人。
(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
2类区总面积为5.99km2,占总区划面积的41%;覆盖人口为2.62万人,划分为3个区域,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1)城南2类区:**东规划线、南至宝中铁路、西至西规划线、北至千河河堤。区划面积为1.87km2,区划人口0.89万人。
(2)**2类区:**千凤公路+环**路、南至千河河堤、西至千河河堤+**路、北至人民西路+宝平路+宝汉高速。区划面积为2.57km2,区划人口1.25万人。
(3)**2类区:**东规划线、南至南规划线+千河河堤、西至千凤公路+环**路、北至北规划线+宝汉高速。区划面积为1.55km2,区划人口0.48万人。
(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区总面积为5.64km2,占总区划面积的38%;覆盖人口为0.6万人,划分为2个区域,分别为**3类区、城南3类区。区域内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区划结果为:
(1)**3类区:****路、南至人民西路+千河河堤、西至千河河堤+西规划线、北至宝平路+北规划线。区划面积为5.14km2,覆盖人口为0.5万人。
(2)城南3类区:****连接线+冉家沟村、南至环城南路+宝汉高速出口延伸段、西至西规划线+**连接线、****收费站+宝汉高速。区划面积为0.5km2,覆盖人口为0.1万人。
(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
4a类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交通干线总长度为20.1km。此类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共计11条道路,具体路段名称如下表:
表1 4a交通干线情况
| 编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等级 | 道路起至范围描述 | 路长(米) | 路宽(米) |
| 1 | 文化路 | 主干线 | 滨河路-燕伋大道 | 1100 | 31 |
| 2 | 滨河大道 | 主干线 | 燕伋大道-千河大桥 | 1050 | 25 |
| 3 | 环**路 | 主干线 | 千河大桥-北环路 | 1500 | 26 |
| 4 | 环城南路 | 主干线 | 区域规划边界-宝平路 | 3800 | 25 |
| 5 | 宝平路 | 主干线 | 创新大道-千平路 | 7800 | 28 |
| 6 | **连接线 | 主干线 | 环城南路-宝平路 | 1500 | 28 |
| 7 | **路 | 主干线 | 宝平路-滨河路 | 1050 | 30 |
| 8 | 燕伋大道 | 主干线 | 宝平路-燕伋大桥 | 230 | 44 |
| 9 | **路 | 主干线 | 环**路-什坊街 | 1100 | 26 |
| 10 | 宝汉高速 | G85 | 千川村-段坊河 | 4500 | 15 |
| 11 | 水桥巷 | 主干线 | 环**路-北环路 | 1500 | 30 |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此类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b类标准,共计1条铁路,为宝中铁路(仅建成区域路段)。
表2 4b类交通干线情况
| 编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起至范围描述 |
| 1 | 宝中铁路 | 千川村-段坊河 |
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确定不仅与交通干线以及相邻1~3类功能区的距离有关,而且还与紧临交通干线两侧的建筑物高度有关。对于紧临交通干线的建筑物相对为二层及以下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4类区域范围(边界与1~3类区的距离)见表3。
表3 交通干线两侧4类区域范围(边界与1~3类区的距离)
| 公 路 | 铁路 | 1类区 | 2类区 | 3类区 |
| 高速、快速、一级公路 高架、高路堤的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 高架 高路堤 | 55m | 40m | 25m |
| 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低堑的高速、快速、一级公路 高架、高路堤的城市次干道及单行线 | 相对 水平 | 50m | 35m | 20m |
| 城市次干道及单行线 低堑的二级公路、城市主干道、国道、省道 | 低堑 | 45m | 30m | 15m |
表3仅用于紧临交通干线相对是二层及以下建筑物时确定4类区域的距离,不适用于相对是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区域。
当紧临交通干线的建筑物相对高于3层及以上时,其建筑物面向交通干线一侧定为4类区,该建筑物另一侧及其后的区域则属于相应的1~3类区域。
**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见图1。
图1 **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