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丘陵山区创新攻关农机装备熟化与推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大豆玉米旋耕播种机、 2台、 预算金额 ¥56,000元
玉米电动播种机、 8台、 预算金额 ¥168,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24,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丘陵山区创新攻关农机装备熟化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5)—251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编制了《**区2025年省级财政大豆玉米旋耕播种机熟化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和《**区2025年省级财政玉米电动播种机熟化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本次采购中涉及到农机装备熟化机具大豆玉米旋耕播种机、玉米电动播种机的****农业农村厅(N(2025)—2513号)文件中的9类创新攻关装备中试熟化机具推荐名单的设备。目前处于“熟化定型-小批量试制”阶段,尚未批量公开销售。
1. 技术专属与熟化任务唯一性:本项目为创新攻关农机装备中试熟化专项任务,所采购机具为针对川东北丘陵山区定制化研发的专用机型,包含专属技术参数、适配结构、智能控制与北斗作业系统,属于揭榜攻关、定向熟化成果,仅由特定研发制造单位提供,无同类替代产品可满足项目技术指标与试验要求。
2. 项目实施主体唯一性:****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丘陵山区创新攻关农机装备熟化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5)—2513号)文件要求,实行“科研+制造+应用”联合体实施,拟定供应商为该创新攻关任务唯一指定制造与技术支撑单位,具备完整的研发、生产、调试、培训、运维全链条能力,可保障熟化试验数据真实、成果可追溯、推广可持续。
3. 政策与任务刚性要求:本项目所****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丘陵山区创新攻关农机装备熟化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5)—2513号)中9类丘陵山区短板机具,任务明确、节点严格、考核具体,必须由具备对应技术与产能的唯一单位承接,方可按期完成中试验证、示范推广、绩效评价等刚性任务,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
经查,****为四****研究院授权供应商。
综上所述,此次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即“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幸福路132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三里坪街道福达街57号
联系电话:182****318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xx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
联系电话:0813-****626
六、附件
**市****
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