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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743132C | 建设单位法人:张应贤 |
| 李劲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镇鱼上村 |
| ******洞石灰石矿开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1-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紫兴街道鱼上村 |
| 经度:106.****43367 纬度: 27.****1523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0 |
| 筑环表〔2023〕1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18 |
| 3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743132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5********743132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23-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4075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露天开采,矿山生产规模 120 万 t/a ,矿山服务年限约 17.5 年,**面积 0.289km2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面积0.289km2,服务年限17.5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为年开采加工石灰石矿120万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露天开采,破碎加工 | 实际建设情况:露天开采,破碎加工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态:①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露天采场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复,进行绿化和植被抚育。 ②将后续露采剥离的废石可就近靠后堆存在采空区,以便于露天区采毕后复垦。 ③边开采边复垦,尽快恢复植被**,同时增加工业场地、排土场空闲地的绿化。 ④减少表土的临时堆存时间,减少了排土作业、堆土造成的水土流失。 ⑤闭矿后按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回填,闭合采坑回填采用矿山开采的废石、建筑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如回填其他建筑垃圾,须按相应的弃渣场重新办理环评。废水:①项目洗车废水进入洗车废水沉砂池(5m3)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清掏作农肥;在排土场周围修建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汇入**的初期雨水沉淀池300m3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采场涌水进入**内南侧**的300m3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同时,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需要对工业场地、场地地面及道路进行硬化处理。 ②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初期雨水池沉淀池、洗车废水沉砂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基础防渗层,采取1m厚黏土层(防渗系数≤10-7cm/s)。工业场地为简单防渗区,采取混凝土硬化措施。废气:①采剥扬尘、钻机穿孔、爆破产生的粉尘:喷淋降尘;钻机穿孔、凿岩采用带捕集装置的设备;预爆区洒水预湿的方法来降尘,爆破后及时洒水喷雾。 ②堆场粉尘及装卸粉尘:对成品堆场设置为全封闭式圆柱筒仓,抑尘效率可达80%以上,对环境影响较小。 ③运输扬尘:对厂区对进出道路进行定期清扫,并通过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如果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对运输车辆进行苫盖。 ④破碎粉尘:破碎工序在半封闭厂房内进行,物料输送环节设成半封闭系统,同时设置喷淋洒水降尘系统,破碎工序废气设置废气收集设施+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破碎粉尘经收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噪声:对反击式破碎机、颚式破碎机设备进行设置橡胶垫、橡胶弹簧等减振措施。采取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砂石加工生产均设置在钢架棚结构三面围挡半封闭厂房。加强场内进出车辆的管理,禁止鸣笛,限制车速。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加强绿化降噪。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固废:剥离的表土、弃土弃石和弃渣,堆放于项目区排土场,并修建挡土墙予以拦挡,作好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待采场新的采空区形成后将剥离的表土作为恢复土壤**使用,弃石弃渣可用于道路铺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理。项目区沉淀池底泥主要为沙土混合物,无毒无害,定期清掏后混入产品。项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水泥厂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①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进行开采,并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复垦复绿。 ②剥离的废石按照要求堆存于采空区,堆存处已采取密定期洒水降尘,并在四周设置有截排水沟等防止雨水冲刷。 ③已对工业场地边界进行绿化,采空区已按照要求进行复垦复绿。 ④已设置有排土场一座,表土临时堆存于排土场,定期用作上一工作面的复垦复绿,表土未长时间堆存,堆存时均定期洒水降尘。 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未造成生态环境问题及环境污染,未受到环保投诉。废水:①项目已在场区内设置有一座沉砂池,实际容积约5m3,设置有洗车区域,洗车废水经截污沟收集后进入沉砂池进行沉淀后循环使用,未外排。 ②项目场区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水泥厂区化粪池,依托水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未向外环境排放。 ③项目开采区南侧、复垦区西侧设置有一座初期雨水池,原渣土堆场东北侧、破碎站西侧建有一座初期雨水池,容积为300m3,原渣土堆场、矿山道路等设有截排水沟,场区内淋溶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场区降尘用水,未向外环境排放。工业场地东侧设置有截排水沟,初期雨水池经截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水泥厂截排水沟,同水泥厂初期雨水一并进入水泥厂初期雨水池(水泥厂办公区东侧)。 ④沉砂池、初期雨水沉淀已采取防渗措施,防渗等级满足要求,工业场地、道路等已进行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采取了复垦复绿措施。废气:①项目开采设备中的钻孔、凿岩设备自带有粉尘捕集装置;爆破前对预爆区洒水预湿,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项目采剥扬尘、钻机穿孔、爆破产生的粉尘均通过洒水的方式进行降尘,项目场区内设置有高位水箱供水,设置有喷淋系统等。 ②成品存放实际采取筒仓存放的形式,为全封闭。 ③场区内有专人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减少粉尘产生,同时定期进行喷淋降尘,运输车辆进出前场均对轮胎进行清洁,车辆物料表面喷淋抑尘,并进行苫盖。 ④破碎站建为封闭式厂房,设备均安置在厂房内,皮带输送环节设置为半封闭形式,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破碎工序设置有废气收集设施和一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破碎工序废气实际经废气收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放。噪声:①项目破碎站建成三面封闭式厂房,破碎设备均已安置在厂房内,破碎设备噪声可通过厂房进行隔声。 ②破碎设备安装有减震基座。 ③场区内明确规定有运输车辆车速,车辆行驶严格管理,禁止鸣笛。 ④制定有爆破计划,爆破时间均是按照计划执行。固废:①项目设置有一座排土场,剥离表土、废弃土石和弃渣等实际堆存于排土场内。表土定期用于采空区复垦复绿,弃石弃渣用于道路铺设及采空区回填等,未乱倾倒。 ②项目场区内办公生活区域及工业场地设置有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③沉淀池底泥经清掏后混入产品。项目废矿物油实际依托水泥厂危废暂存间暂存,水泥厂已建有一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20m2,已设置清晰的标识标牌,已明确责任人,管理制度已上墙,危废暂存间内部设有截流沟和收集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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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初期雨水池(300m3) | 项目生活污水、采坑涌水及排土场淋溶水均不排放 | 项目办公区域设置有员工生活污水收集沟,员工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西南侧水泥厂化粪池,同水泥厂员工生活污水一并处理后用作农肥,未向外环境排放。项目在开采区南侧、复垦区西侧处设有一座初期雨水池,在原渣土堆场东北侧、破碎站西侧建有一座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池容积为300m3。开采区、矿山道路左侧建有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接至初期雨水池,采区涌水及排土场淋溶水经收集后引入初期雨水池收集沉淀,用于采场、工业场地等降尘洒水和复垦区浇灌等,未向外环境排放。 | 项目废水不外排,不进行监测 |
| 1 | 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①表土剥离粉尘、爆破凿岩粉尘、排土场粉尘、运输扬尘等采取洒水方式进行降尘,最终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②产品采用全封闭式圆柱筒仓进行堆存,筒仓共设两个,筒仓采取封闭措施减少粉尘的泄漏,部分粉尘逸出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③破碎工序进料口设置有废气收集设施,粉尘经废气收集设施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皮带设置成半封闭状态以减小粉尘产生,同时采取洒水措施进行降尘,破碎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 已对项目破碎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进行监测,已对场界无组织颗粒物进行监测 |
|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运行过程中加强设备保养维护以降低噪声源。运输噪声通过控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方式减小噪声。破碎设备安装在生产车间内,通过厂房进行隔声,同时设备安装减震基座减小噪声源。爆破工序采用毫米管爆破、控制炸药用量、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等方式控制噪声影响。 | 已对场界噪声进行监测 |
| 1 | 剥离的表土、弃土弃石和弃渣,堆放于项目区排土场,并修建挡土墙予以拦挡,作好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待采场新的采空区形成后将剥离的表土作为恢复土壤**使用,弃石弃渣可用于道路铺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处理。项目区沉淀池底泥主要为沙土混合物,无毒无害,定期清掏后混入产品。项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水泥厂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 ①项目设置有一座排土场,剥离表土、废弃土石和弃渣等实际堆存于排土场内。表土定期用于采空区复垦复绿,弃石弃渣用于道路铺设及采空区回填等,未乱倾倒。 ②项目场区内办公生活区域及工业场地设置有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③沉淀池底泥经清掏后混入产品。项目废矿物油实际依托水泥厂危废暂存间暂存,水泥厂已建有一座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20m2,已设置清晰的标识标牌,已明确责任人,管理制度已上墙,危废暂存间内部设有截流沟和收集池。 |
| 1 | ①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在露天采场工作面开采时,应准备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覆土回填生态恢复,进行绿化和植被抚育。 ②将后续露采剥离的废石可就近靠后堆存在采空区,以便于露天区采毕后复垦。 ③边开采边复垦,尽快恢复植被**,同时增加工业场地、排土场空闲地的绿化。 ④减少表土的临时堆存时间,减少了排土作业、堆土造成的水土流失。 ⑤闭矿后按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回填,闭合采坑回填采用矿山开采的废石、建筑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如回填其他建筑垃圾,须按相应的弃渣场重新办理环评。 | ①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边开采,边复垦”的原则进行开采,并对上一工作面采空区进行复垦复绿。 ②剥离的废石按照要求堆存于采空区,堆存处已采取密定期洒水降尘,并在四周设置有截排水沟等防止雨水冲刷。 ③已对工业场地边界进行绿化,采空区已按照要求进行复垦复绿。 ④已设置有排土场一座,表土临时堆存于排土场,定期用作上一工作面的复垦复绿,表土未长时间堆存,堆存时均定期洒水降尘。 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未造成生态环境问题及环境污染,未受到环保投诉。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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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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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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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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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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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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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