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03日 15:4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6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7月0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秋华(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张联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6101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富口镇富口街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2****232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东路275号**创业大厦11F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610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08 09:00:00,更正为:2026-07-20 14: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7-08 09:00:00,更正为:2026-07-20 14:00:00。标书代写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2评标标准,增加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
| 项目 |
比例 |
方法 |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0.00% |
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 |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2评标标准,技术项第一项:
|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
60.0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条款的逐项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要求)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除“★、▲”外未标特殊符号的的技术参数共34项,其他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正偏离均不加分。 |
现在更正为:
| 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1 |
36.2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条款的逐项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要求)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带“★”标注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有负偏离情况即为无效投标;带“▲”的参数(评审项34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08分(合计34项,小计36.20分), 正偏离不加分。 注: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委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3、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 7.2评标标准,增加评分项:
| 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2 |
23.80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条款的逐项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要求)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10分(合计238项,小计23.80分),正偏离不加分。 注: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委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4、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对技术参数进行编号,****政府采购网字数限制,技术参数编号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3日
无
名称:****
地址:**富口镇富口街2号
联系方式:132****2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东路275号**创业大厦11F
联系方式:155****61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秋华(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张联乐
电话:155****6101
****
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