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A-16-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7-03 16:15 至 2026-08-02 16:15 | |||
| 行政区划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地块面积(m2) | 25345.5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根据《******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可知,调****小学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学校西面紧邻 | |||
| 经度 | 107.724700 | 纬度 | 23.17276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4-10 至 2026-06-1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李家仲 | 单位联系电话 | 150****9599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周雨旸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92****1028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陈耀才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771-****006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县****滨路22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县震东新区,地块占地面积25345.50m2(折合约38.018亩),中心坐标为E107.72470°,N23.17276°(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X:****696.5713,Y:471811.5175)。 调查地块原为岜布屯的农用地,至2003年为止,主要种植水稻,灌****水库水利沟渠,****园区建设,水利沟渠被停用,2005年逐渐改做旱地使用,种植玉米、木薯等农作物。地块南面建设有混凝土鱼塘,为人工用石块及混凝土围砌建成,零散养殖草鱼等常见鱼类,其他区域为灌木丛;2005年至2013年,地块无变化;2013年至2016年,鱼塘废弃,其他无明显变化;2016年至2019年,**临时简易库房,存放柴火,其他区域无明显变化,2017****政府征收,改为建设用地;2019年至2022年,调查地块无明显变化;2022年至2025年,调查地块内重新开垦种植木薯、玉米等农作物。 根据《******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可知,该****小学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桂环规范〔2021〕2号)以及其他相关标准导则规定,结合第一阶段对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现场勘査等得到的资料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重点污染源;通过对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污染识别结果显示,调査地块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2.1条的情况及《**市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八)要求: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者活动。经调查分析,周边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