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西财资发(2022)36号)文件精神,****公司资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出租工作透明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防范风险。****公司管理的需出租的所属国有资产进行公开竞价招租予以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二、公告期限
自2026年7月3日起至2026年7月22日止,公示期20天。
三、承租条件
1.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租商业用房的经营项目设置要求
****公司商业用房所在位置的实际情况,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重点设置为办公、零售和服务类经营项目,禁止设置以下经营项目:
1.销售或储存瓶装燃气等易燃易爆的物品;
2.不具备排油烟排污等条件,且未经消防、环保等职能部门审批的餐饮项目;
3.洗车、修车及汽车美容项目;
4.诊所等医学医疗项目;
5.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6.其它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隐患,以及产生噪声、振动、环境污染等经营项目。
五、竞价招租会
1.竞价招租会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22—23日
(2)地点:对参加竞租活动租户另行通知
竞价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竞价招租会的,视为弃权,竞价资格将被取消。
2.竞价人在竞价时的所有竞价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报价最小单位须为人民币200元的整数倍数递增报价,采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商业用房承租权的竞得人。原承租方在本次公开招租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最高限价。原承租方参与竞租的标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挂牌价的20%。
4.某一商业用房只有一个竞价人的,且竞价人的报价等于或大于竞价招租底价,则该报价人直接取得该商业用房承租权的竞得资格。
5.采取一轮报价方式,****一中标候选人。现场由中标人、出租单位及监督部门在中标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6.中标确认书签字确认后,由招租单位在发布出租公告的公开媒介上发布资产出租成交公告,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7.出租竞价成功后,出租单位、承租方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签订统一制式的租赁合同。合同租期不得超过3年(含3年),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需向出租单位指定账户缴纳首年租金等费用。
8.竞租成功,则竞租保证金转为首年租金。承租方不支付首年租金,不按公告及租赁合同履行约定,将被取消承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标的择期重新挂牌竞租。意向竞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后不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请于2026年7月22日17:00时前,将****公司****银行到账为准,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出租竞价成功,且公示期间无争议,竞价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取得竞租资格。
报名地址:**县双****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 系 人:陈松
联系电话:150****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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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