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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厅或****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厅 地址:**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7740);
**** 地址:**市**千岛路159号(电话:0580-****175)。
|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 **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外岛片海塘一期) | **市**区**街道****公司、****大学 | **市**区长峙岛北侧和东侧海域 | 特殊用海—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 建设填海造地;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 | 主体工程20.9154公顷;施工围堰0.1208公顷 | 主体工程40年;施工围堰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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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