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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要求审批**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岙里接线至环**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鼎交投司〔2026〕60号)文悉。****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6〕11号、专题会议纪要〔2025〕100号******局、交通局等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提交的《**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岙里接线至环**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包(岙里接线至环**路段)
(项目代码:****)
二、项目地址
**市桐山街道桥头村
三、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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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该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0901平方米,**道路全长355米,道路宽度16米,其中建设一座岙里小桥长度为30米,道路起点为在建G104线K11+740左侧,终点桩号K0+354.737,主要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投资估算表。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94.86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300.29万元,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七、其它
1.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3.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4.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消防、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5.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执行。
6.请据此批复抓紧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自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8年6月14日)。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九、原批复鼎发改审批〔2026〕76号文同时废止。
****改革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