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社区****中心)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社区****中心)”(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 答疑公告
问题1、资格审查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项目经理提供某县 2024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合同金额大于400万元,**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分类为房屋建筑工程,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问题2、根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业绩为不低于4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业绩,工程用途为:居住用房,工程主要内容为:荆山花园南区1栋,2栋,3栋,**24栋,25栋户内供水、排水、供电、弱电、装饰装修等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及家具家电采购。施工面积9724.21平方米,合计197套。是否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答: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二、变更公告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3页3.6.3 异常低价评审修改为“1、评审原则: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 12 号令)第二十一条。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标书代写
2、异常低价标准: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8%,视为异常低价。
注: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8%时,应当自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异常低价评审制度:存在异常低价的单位,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在本项目评审中,投标人异常低价提供证明材料的时间统一为“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要对异常低价投标人的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存在异常低价的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标书代写
投标人填报的工程投标报价金额(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低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 88%时的数额(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对该单位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标书代写
以下情形(或类似、相近的情形)不得作为异常低价投标说明的依据:
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
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邻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
c.人员闲置;
d.亏本让利;
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
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
g.类似项目业绩;
h.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依据的情形。标书代写
4、工程成本评审: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重点评审后界定其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
(1)投标报价低于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 10%以上;
(2)人工工日单****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
(3)材料、设备暂估价未按要求计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4)管理费、利润投标费率低于 0%。
5、①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未通过异常低价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②评标委员会应对通过异常低价评审的中标候选人的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标书代写
2、项目经理业绩以“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标注的项目经理姓名为准。
3、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7月20日13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市**寿春镇
邮编:232200
联系人:李晓玉
电话:0554-****0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寿春镇**大道城投大厦5楼
邮编:232200
联系人:史方策、程美燕
电话:0554-****991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