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安阳乡CA2102-01-01地块控规调整征询意见公示

审批
浙江-杭州-淳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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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01地块控规调整征询意见公示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县**乡****-01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


******局

公示时间:10天

公示期限: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12日


控规修改内容:

(1)规划必要性

原控规范围和指标不符合村庄发展需求。地块作为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权益,优化村****活动中心建设,完善了村级服务体系,需对原控规范围和指标进行调整。

(2)规划内容

该地块属于《**县**单元(CA21)详细规划》****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将****地块新分割出****-01地块,本次调****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同时调整用地面积为710.00㎡,具体控制指标详下表。

调整情况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调整前

****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04

2370.3308

1.0-1.5

≤90%

≥10%

≤18

调整后

****-01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04

710.00

1.0-2.0

≤90%

0%

≤15

****-02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704

707.1534

1.0-1.5

≤90%

≥10%

≤18

****-03

公园绿地

0901

317.1774

-

-

-

-

****-04

村道用地

060101

636.00

-

-

-

-


备注:

1. 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请邮寄至千岛湖镇环**路655号******局。

邮编:311700

电话:****1359

2. 有效反馈意见期: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12日,信函反馈意见邮寄日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 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如果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县**乡****-01地块规划调整公示图.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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