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6-07-01 |
| 标 题 | **市**区2026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D(2026)4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D〔2026〕44号苏政地D〔2026〕44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6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转用的请示》(武政发〔2026〕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该批次总用地面积1.1673公顷,其中农用地1.1332公顷(含耕地0.8887公顷)、未利用地0.0341公顷。
同意你区将位于遥观镇,遥观镇新南村、**村、前杨村,横林镇,横林镇新**村、江村村、庆丰村、南方村,**桥镇,**桥镇**村、**村、西柳塘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1.1332公顷(含耕地0.888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你区将位于横林镇,遥观镇新南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0.03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67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1332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村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按《****办公厅******厅等部门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20号)要求,做好耕地补充工作。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和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