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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省**州楚****园区(****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公司现有20m3/d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建设处理规模为80m3/d的构筑物:格栅井(人工格栅)、调节池、微纳米溶气气浮设备、UASB反应塔、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悬浮IFAS好氧系统、MBR系统、**池等;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井(人工格栅)+调节池+纳米溶气气浮+臭氧高级氧化+水解酸化池+IFAS-MBR+竖流沉淀系统;废水排放标准为:****处理厂责任单位****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协议书》,废水中CODcr、BOD5、总氮、氨氮、总磷共5个项目执行双方商定的标准,其余指标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标准限值。****处理站接纳处理****公司一期项目生产废水和****废水。项目劳动定员为2人,****处理站管理人员,不新增。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31日,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文刚
联系电话:0878-****599
邮箱:****@qq.com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