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心医院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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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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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1 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参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 **省**市**区鼎瑞街005号1号仓库1-4层216室 2,981,640.00 评审价格:****640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为李传才,成员为易**、李生利。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执行,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40,78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采购的****电子胃肠镜设备采购项目,配套的胃肠镜老旧损坏,无法正常手术。考虑到设备的兼容性及稳定性、售后服务及维修、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需配置同品牌进口产品,非原厂零部件无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无法保证保障安全、高效和更佳的检查质量,故此采购****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以上情形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6-****188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十八大街高架桥北侧路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6-****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区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四大街万国商厦14楼
联系人:赵文
联系方式:131****3970、0376-****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文
联系方式:131****3970、0376-****799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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