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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道G324线**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航道通航 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 ||
| 编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 ||
| (一)中选方服务任务为完成国道G324线**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积极协助委托方组织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评审等相关工作,直至获得主管部门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为止。 (二)提供本项目的最终成果,暂定10份(根据委托方具体要求提供,费用不另计)。 (三)上述成果文件需同时提供所有原始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表格、文字、照片(PDF、CAD、WORD及其他可编辑格式)等电子文件。 | ||
| 是 | ||
| 2020-441521-48-02-010600 | ||
| 其他 | ||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二)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企业须具有相关单位颁发的航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河海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的工程咨询资信证书,具有履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技术能力。 | ||
| (一)合同期内如发生人身安全及其他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选单位负责。 (二)中选单位在中选后,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单位接洽,须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负责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材料(如有委托)。 | ||
| 中选公司中选后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在中选后45个日历天完成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文件,并积极协助委托方组织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并积极协助委托方获得主管部门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工期时间不含委托方认可的特殊原因、政府审批等造成的**时间)。 | ||
| ¥450,000元 至 ¥0.1元 | ||
| 竞价区间:项目最高限价为450000元,最低限价为0.1元(建议报价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报价)。 合同价格:本项目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最终****财政局审核造价为准(当暂定合同价低于财政审核价时,按暂定合同价结算)。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金额说明:总价包干,包含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技术分析、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含专家费、会议费)、会务、报批、管理、利润、税金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项目业主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取得上级单位批复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结算款(公开选取人不承担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 ||
| 否 | ||
| 是 | ||
| 2026-07-07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