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70吨纱窗、门窗塑料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受理时间 | 2026年6月24日 |
| 项目名称 | ****年产470吨纱窗、门窗塑料配件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中心**金石大道,赵汇成厂房之十一 (坐标:东经112度45分38.844秒,北纬23度5分34.246秒) |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规模(内容) | 项目总用地面积1980平方米,主要从事纱窗、门窗塑料配件的生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破碎区、注塑区、组装区、成品区、办公区等主体生产车间,配备注塑机、破碎机、抽料机、冷却塔、空压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纱窗、门窗塑料配件470吨。技改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一、废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注塑工序有机废气、破碎工序粉尘废气的影响。主要环保措施:注塑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环评分析,项目利用破碎机对塑料边角料和次品进行破碎,破碎过程中设备密闭,仅留进出料口,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少,破碎粉尘通过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主要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和次品经配套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过滤棉、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的运行。主要环保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205
传 真:0758-****1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