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出台新规,7月起统一11大类医疗服务价格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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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统一立项标准,对原有1935项细分收费项目梳理整合,压缩冗余、重复条目,统一规范为739项标准化收费项目:


血液系统类:26项→15项

麻醉类:34项→10项

神经系统类:341项→79项

耳鼻喉科类:326项→164项

口腔类:280项→114项

呼吸系统类:126项→68项

消化系统类:381项→150项

泌尿系统类:264项→87项

精神治疗类:30项→10项

疝甲乳类:59项→25项

康复类:68项→17项。


文件明确,****医疗机构开展上述11类医疗服务时,须严格按照整合后的价格项目执行收费,严禁选用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

新规设置统一最高限价,公立医院可自主降价,分级标准清晰易懂:


1.****医疗机构执行基准最高价;


2.****医疗机构按三级价格92%执行;


3.****医疗机构按三级价格87%执行;


4.6周岁及以下儿童对应诊疗项目按规定加收30%,****医疗机构执行标准统一。

同步配套《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收费规则分为两类:


1.清单内列明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可另行收取费用,****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2.未列入清单、属于各项目使用说明中标注的基本物质**消耗耗材,成本已包含在对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内,不得另行收费。

文****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规范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文件未列明的费用;医保部门将常态化开展医疗收费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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