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科技资金配置方式,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探索“财政资助+银行贷款”支持科研攻关新模式,现开展2026年度拨贷结合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面向我市“358X”产业集群,聚焦人工智能、光电元器件、新型储能、机器人、低空装备、高性能材料、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战略性**产业,扶持一批优质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银行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供包括贷款在内的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投向科技领域,有效缓解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一批关键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全面提升我市重点企业创新活力。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我市具有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软件等行业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或研发投入2000万元以上。
2.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
3.已申报2026年市级揭榜挂帅技术需求的企业、牵头承担2026年度市级科技计划的企业,原则上不可申报本批项目。
4.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5.项目研发内容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发改委、工信局、数据管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资助的已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6.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并纳入诚信管理。项目原则上不涉密,确有必要申报,应先行脱密处理。
7.能够按要求落实自筹资金,有贷款需求、并具备贷款偿还能力。
8.项目总投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规上服务业企业作为承担单位的,项目总投资额可放宽至600万元以上)。
9.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三年,起始时间统一为2026年8月1日,结束时间不超过2029年7月31日。
三、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
计划立项不超过15项。对经筛选确定的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银行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供不低于500万元信贷额度用于支持企业项目研发等,额度、期限****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及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获得额度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实际使用贷款。
四、申报、推荐相关事项
1.项目代码:****
2.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下属子系统“**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申报。用户登录**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xmgl.****.cn)──项目申报──起草项目申请书──选择“拨贷结合项目”──填报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
3.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各县(市)区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本通知有效期至2026年8月14日。标书代写
4.项目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请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受理。
5.推荐部门应做好项目初审,完成推荐后不再退回修改。
6.联系咨询方式
市科技局**处
联系人: 吴洁茹 陈艳梅
电 话:****7610 ****8703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2011 ****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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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