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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项目代码 | 办理事项 | 项目名称 | 申请 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环评报告或验收书、表链接 | 备注 |
| **** | 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审批 | **新苏废旧塑料破碎清洗项目 | **新苏塑料再生厂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那桐镇侨安路10号内11号厂房,总用地面积约7622.83m2,其中厂房内占地面积约4182.83m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商贸有限公司的已建厂房用于生产,建设3条生产线,配备破碎机、摩擦清洗机、色选机等设备,****处理站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产塑料片料3万t/a。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62万元。 | 见附件 | 受理公示5个工作日,审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0771-****930
联系地址:**县**镇文塔路91号 ****
邮编:532799
传真:0771-****3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