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乐****公司峰岭佳苑住宅小区项目位于**市西沙街道,总建筑面积15987.75平方米。
依据业务办理程序,******局对该项目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有关问题处置意见进行批前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若相关利益关系人有异议或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反映材料交送****509室。
公示日期: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13日
反馈地址:****509室
联系电话:0912-****600、****603
附件: ****《建设工程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意见书》批前公示牌.pdf
****
2026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