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任交告〔2026〕10号)
任交告〔2026〕10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中心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270.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渤海西路以北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 |
建筑密度(%): |
≤45 |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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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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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商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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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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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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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商业用地 |
32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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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98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6BA0051 |
| 起始价: |
98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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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及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发改财金〔2016〕14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限制,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须符合《自然**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2日到****三楼31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2日到****三楼318****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6年7月2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6年7月23日10时00分在****四楼交易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2.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部分,应于5日内交清。
3.宗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
4.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在土地正式交付前,由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地上建筑物拆除与场地清表。涉及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现场勘验,并自行与产权单位对接并妥善解决,相关设施不能拆除或迁移的,项目建设应保障其安全使用及正常维护需求。需迁改的设施应按相关规定迁改建设并征得产权单位同意。
5.宗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6.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三楼318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17-****807
收款账户:****服务局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040********0014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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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