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公司2026年烟包运输及其它运输服务项目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公司2026年烟包运输及其它运输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为2026****公司提供烟包烟叶、框栏运输(含空框栏运输等服务)、其它运输(烟用物资、其它零星物资内部倒短、烟包内部倒短等运输),保证烟叶、物资等到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本次招标及合同签订后,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招标人采购计划调整、项目资金调整、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主观过错的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取消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及其他损失等赔偿责任。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15元/吨/公里(全费用不含税价)。本项目计划金额约为:225.00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2.5服务期限:2026年8月25日起至2027年8月24日止。
2.6服务地点:****公司****公司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的服务要求,在确保运输货物安全的情况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运输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审核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标书代写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审核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标书代写
3.3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标书代写
3.4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23年1月1日至今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标书代写
3.5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承诺,提供承诺书)标书代写
3.6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招标人资料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标书代写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承诺,提供承诺书)标书代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官网,点击“投标报名”,注册登录后选择左边导航栏点击“项目管理”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报名”后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件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接收招标文件);④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项目负责人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在平台上办理缴纳文件费用、开具发票事宜。费用缴纳完成后招标文件将通过邮箱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注:首次登录须按网站中“帮助手册”登记单位基本信息)。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省**市**路94****广场三期1****酒店四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平台、**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内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102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77-****7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人:鲁开强、李俊峰、周橼杰、李杰
联系电话:0871-****3717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