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拟审批公示(2026.6.26-7.2)G679线乌拉斯台至奇台公路建设项目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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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拟审批公示(2026.6.26-7.2)G679线乌拉斯台至**公路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 2026-06-26 17:18:48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26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7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652

传 真:0994-****370

通讯地址:****市健康西路505****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G679线乌拉斯台至**公路建设项目

**维吾尔自治区****县、****开发区、**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境内

****

****研究院****公司

项目路线全长124.772km,**段共计88.938km,改建段共计35.834km,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局部四车道),设计速度60/80km/h,路基宽度16.5/12m。全线共设大桥611m/3座、中桥251.08m/4座、小桥170.48m/7座,涵洞228道,通道1处;**平面交叉23处,右出右进控制平面交叉16处;**服务站1处,养护道班1处,卸货场1处,机电路侧机房2处,紧急停车带23处。项目永久占用土地面积357.70公顷,施工期临时占地35.676公顷,不涉及基本农田。本项目不设置自采料场,砂石料外购,不单独设置弃渣场,弃渣全部均拉运至3处的招拍挂料场进行综合利用。

(一)项目与相关规划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22年-2035年)》《**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新环审〔2022〕76号);符合《第六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发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

本项目符合《**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新环环评发〔2024〕157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4年)及《**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年版),项目涉及****开发区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ZH652****0014)、苏吉泉金、花岗岩开采区重点管控单元(ZH652****0023)、西**露天**重点管控单元(ZH652****0017)、****园区重点管控单元(ZH652****0012)、****开发区化工园区(**县片区)重点管控单元(ZH652****0027)、**县一般管控单元(ZH652****0001)、****牧场优先保护单元(ZH657****0001)、****牧场一般管控单元(ZH657****0001),项目符合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本项目穿越准**盆地东部生物多样性维护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长度为14.7km,占用面积46.5346hm2,项目符合《自然**部 生态环境部 ****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关于加强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新自然资发〔2024〕56号)的相关要求。

项目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等区域,同时也不涉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沙漠公园、基本草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特别保护的生态敏感区。需要说明的是,本项目在K61+000-K68+000伴行新****自然保护区,最近为K61+000处,距离800m;**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位于本项目西侧约30km处。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前将占用耕地表土层进行剥离,并在临时用地范围内适当位置进行集中堆放,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和复垦;施工便道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施工前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的征占手续,做好征地补偿工作。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噪声等对野生动物的干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工程进行生态恢复。

穿越准**盆地东部生物多样性维护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采用彩条旗、界桩等标识划定施工区域;采用“分层分段开挖+随挖随运随填”工艺;优化施工组织,生态红线内不新增临时用地,不在红线内设置取弃土场;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运营期建立长期的生态监测体系,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生物多样性进行定期监测。

临近新****自然保护区设物理围挡与警示标识,严禁越界作业,选用低噪声机械并加强维护,高噪声设备施工避开动物繁殖期。施工区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限速,拌合站远离保护区,配备布袋除尘装置。本项目与新****自然保护区边界留出至少500m的缓冲距离,严格控制施工范围,****自然保护区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自然保护区内堆存任何施工材料,严禁施工人****自然保护区;禁止将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排入新****自然保护区。

本项目K40-K60、K83-K90、K109-K120段涉及沙化土地,主要为戈壁,在施工前采取砾幕层剥离并做好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路基边坡做好防护及生态恢复,采取洒水结皮等恢复方案进行土地整治。

营期附属设施采取绿化措施,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确保植物成活率。拟建公路为二级公路,非全封闭式道路,沿线设置的桥梁和开放式路段可兼做动物通道,兼做动物通道的段落长度、净高、宽度、数量可满足项目沿线主要目标物种鹅喉羚、蒙古野驴通行。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应配备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材料堆场采取篷布遮挡,防撒漏措施,土方堆场采取定期洒水及遮盖措施。沥青拌合站要求采取全封闭作业,有效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沥青烟气采用“冷凝+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拌合站产生的粉(烟)尘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沥青拌合站导热油炉设置布袋除尘器和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混凝土拌合站和水稳拌合站作业时拌合装置必须封闭严密,粉状物料使用封闭的筒仓进行储存,定期对车间进行喷淋洒水降尘;筒仓、上料、搅拌设备等产生粉尘装置均配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预制场设置于封闭车间内,定期对车间进行喷淋洒水降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吸收装置。施工期施工扬尘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限值要求;混凝土、水稳料拌合站、预制场废气和沥青拌合站沥青烟及苯并[а]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水泥筒仓粉尘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沥青拌合站导热油炉废气中烟尘、SO2、NOx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锅炉废气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附属设施采用电锅炉采暖;厨房油烟经集气罩和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屋顶排气筒排放;加强道路管理、路面和交通设施养护,严格监管并禁止超载超限车辆上路,以及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等措施,

(四)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公路跨河桥梁桩基础工程选在枯水期施工,基础施工采用钢围堰施工工艺。设置防渗泥浆池,泥浆废水经泥浆池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沉渣沉淀拉运至弃土场。施工生产废水经三级防渗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备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A级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周边荒漠的灌溉,不外排,****服务区防渗蓄水池(500m3)设置水量控制警报,若水量接近水位,及时将污水拉****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置,水质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服务区设置1座50m3/d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A2O+MBR,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A级标准后,用于附属设施绿化,冬储夏灌。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24:00~08:00)施工作业;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时间,在途经居民集中区时减速慢行,落实施工期环境噪声监测。运营期对中期****牧场**养殖台区采取限速、禁鸣措施;后期沿线乡镇应当调整城镇发展规划,在本项目预测的达标距离范围以内尽量布置仓储、工厂等对声环境不敏感的建筑,防止交通噪声污染;日常养护路面,保证本项目的良好路况;加强本项目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全部拉运至3处招拍挂料场进行综合利用;废旧沥青全部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2-2026)、《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各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就****填埋场。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附属设施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附属设施设置垃圾箱,****服务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奇****填埋场处置,严禁随意丢弃。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避免发生施工机械及车辆漏油事故。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临时截排水等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项目在跨越库普沟、乌日木布拉格河桥梁设置防撞护栏。

公路运营后,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该应急****政府的公共事件应急体系中,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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