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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开展好乡村建设工匠技能培训,按照****建设厅 ******保障厅《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晋建村字〔2025〕883号)要求,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市****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与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相适应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相关培训能力,熟悉掌握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大纲及乡村建设工匠国家职业标准(2024年版),具备乡村建设工匠基础知识、乡村建设木工、乡村建设泥瓦工、乡村建设钢筋工、乡村建设水电安装工培训能力。
3.具有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的自有或租用培训场地,能够独立组织实操培训。
二、比选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单位于7月17日前提交响应文件,包含合法营业资格、人力**资格、类似培训业绩以及培训组织方案、培训报价(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相关费用由我局承担,不得向培训学员收取任何费用)等内容,响应文件应胶装后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同时提交PDF扫描文件。标书代写
联系人:姜越 联系电话:****924
联系地址:**市**区迎宾街194号10层1003室
2.组织比选,我局对相关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比选,比选结果在我局官网公示。标书代写
3.****基地(机构),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正式认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