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7-03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省**市**县芝兰谷片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污水处理系统(第2次招标)于2026年06月11日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07月02日 09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铭盛****公司 | ******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416.00 | ****297.50 | ****000.00 |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标准需达到1级A。 |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标准需达到1级A。 | 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处理后的污水排放标准需达到1级A。 | |
| 履约期限(天) | 分批次供货,具体每批次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 分批次供货,具体每批次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 分批次供货,具体每批次供货时间、数量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05553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96676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87510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24]002274 | (鄂)JZ安许证字[2017]018015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2116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安全员 | 邹康智,劳务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042********10000005、鄂**C3(2024)****795 | 陈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C3(2024)****269 | 蓝寒,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资料员、劳务员、施工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C3(2024)****390、042********18011396、042********17006640、SGL201****1735、鄂**C3(2024)****390 |
| 项目经理 | 任**,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49745、鄂**B(2025)****493 | 赵俊,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242****55161、鄂**B(2025)****688 | 刘寒,质检员、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其他证书、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042********18010148、鄂242****31711、鄂242****31711、****8739、鄂242****31711、鄂**B(2016)****539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 | ****集团有限公司氯碱物化站升级改造醒目EPC工程总承包 | 805.0907 | |||
| 五峰土家****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 EPC总承包 | 2800 | ||||
| **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二期 | 320 | ||||
| **区东西****处理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 | 900 | ||||
| **市**区城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 5699.0815 |
|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的依据及理由 |
| 无 | 无 |
| 评标情况补充说明 | 评标工作于2026年7月2日10时30分(**时间)****交易中心****广场4楼)2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1、形式评审:****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响应性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委员会评审,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商务标及经济标进行评审。 三、评审结果: 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分别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铭盛****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招标人:周雪松 监督人:刘洋 代理机构:何颜洪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07月03日 17时30分至2026年07月06日 17时3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135****8836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36****0208
3.行政监督部门:****改革局
电话:0717-****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