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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文化广场、凤岗河游步道庭院灯及迎宾大道西延中华灯改造项目(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520000.00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公司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8日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研究决定,确定由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中标供应商名称:****,公司地址:**市送桥镇,联系人及电话:徐珍凤:180****7106;中标金额:622200.00元。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3日
1、开标日期:2026年06月05日09:30时。 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3、中标单位最终报价:622200元(无政策性价格扣除)标书代写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城市展览馆11楼
联系方式:159****8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牛角湾二村
联系方式:138****9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星
电话:138****9096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9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