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9****中心、****中心工程设备物业维修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5、8、9****中心、****中心工程设备物业维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03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1 | ****5、8、9****中心、****中心工程设备物业维修服务 | **** | **省**市宛**诚发都市**12号楼一单元101室内 | ****5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75.00分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5、8、9****中心、****中心工程设备物业维修服务 | ****5、8、9****中心、****中心工程设备物业维修服务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服务期内采购人对成交单位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若考核合格情况下,可续签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总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若考核不合格重新组织采购) | 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靳罡(组长)、王新征、向艳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3514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建设东路66号
联系人:杨**
联系方式:135****1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宛**仲景街道**大道孔明路交叉口向西100米**272号
联系人:胡远
联系方式:151****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远
联系方式:151****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