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省**县自巴铅矿勘探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省**县自巴铅矿勘探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6-****720、****231****分局)
传 真:0886-****569
通讯地址:怒**泸****生态环境局
邮 编:673199
| 项目名称 | **省**市自巴铅矿勘探 |
| 建设地点 | **省怒******村委会 |
| 建设单位 | **** |
| 评价单位 | **凯风安全****公司 |
|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主要为坑探工程,在NV1矿体布设2050m矿硐、2010m矿硐、1960m矿硐、1910m矿硐、1840m矿硐、1790m矿硐、1740m矿硐、1630m矿硐,沿脉掘进至设计勘探线拉穿脉,揭露控制矿体,设计坑探工程1000m。 勘探方式:对**市自巴铅矿按100×100m的基本勘查网度对该区铅矿体控制**量布置和实施坑探工程控制,放稀至200×200m探求推断**量。 | |
| 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工期安排,避开暴雨季节施工,采用防尘网(或篷布)覆盖或设置围挡,减少占地及水土流失,待勘探点勘查结束后,全部回填。 (2)施工期间应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施工作业区尽可能少破坏林地及草地。严禁在施工区乱砍滥伐、随意开辟施工便道。 (3)开展《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区周围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进行滥捕、乱采、乱猎,限制外来物种的引入等。 (4)在施工中如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施工结束后应做好植被恢复工作,恢复动物生境。 (5)临时调整新增占地,需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勘探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6)勘查区域及周边,凡受到施工人员、机械破坏的地方,都要及时修整、恢复原貌,各勘探点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植被恢复。 (7)每一次勘探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作业区域内产生的废弃物,再进行下一勘探点的施工。 (8)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新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应采取避让、挂牌保护或移栽等措施进行保护,禁止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9)勘探工程区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植被恢复时禁止引入外来物种,采用本土物种。 (10)占用林地保护及减缓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林地补偿和保护工作,未取得审批意见前不得开工建设。 ②建设单位应根据林业用地的管理规定,按照“征占林地报告”确定的范围、面积进行作业,并办理相关手续,交纳森林**补偿费,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项目必须在取得林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前提方可开工建设。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表土剥离过程中应采取洒水降尘的抑尘措施,临时堆土场均采用土工布覆盖。 (2)坑探工程采用湿式凿岩作业,提前对爆破作业面进行洒水,坑道设置喷雾、通风设施,及时排放坑道内爆破废气。 (3)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定期对临时堆土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减少临时堆土场、**道路扬尘产生量。 (4)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等措施,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露。 (5)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设置矿坑涌水处理设施(移动式),采用“初沉+化学絮凝池+二沉池”工艺(化学絮凝法:化学絮凝法是通过向废水中投加化学絮凝剂,使废水中的污染物与化学絮凝剂反应生成难溶固体后分离去除),矿坑涌水由水泵抽至地面经矿坑涌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湿法作业和洒水抑尘,不外排。 (2)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置化粪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收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 4.噪声防治措施 (1)项目坑探作业安排于昼间进行,夜间禁止勘探; (2)设备选型时,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 (3)柴油发电机、空压机等设备安装过程中进行基础固定,设置消声器和安装减震垫,并加强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废机油收集至封闭型的存储容器内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采取防渗措施,根据产生的量定期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作业设备及周围需铺盖防渗膜,防止机油跑冒滴漏。另外,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中需严格管理,维修区域底部做好防渗处理,防止滴洒漏油,同时避免带有油渍的维修器具乱摆乱放。废油漆桶收集后根据产生的量定期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记录。 (2)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土石方逐步运至原有老探洞回填综合利用,土石方在场地内平衡利用,不产生永久弃渣。 (3)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集****管理部门要求清运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4)项目办公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当地村镇生活垃圾收集体系处理;勘探点施工场地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自带便携式塑料袋集中收集,每次勘探施工结束后由施工人员立即带走至办公生活区,与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一同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在探矿作业区。 6.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废机油存储容器底部设置不锈钢盆并铺盖防渗层,防止容器泄漏的废油污染周围环境。若发生容器泄漏,应尽快找出泄漏源并进行封堵处理,避免持续泄漏。 (2)柴油储存桶、危废暂存间设置禁止烟火标识,加强管理,禁止携带明火进入储存区; (3)废机油产生及处置须记录有台账,废机油根据产生的量定期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油漆使用完后产生的废油漆桶根据产生的量定期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台账记录。 (5)若物料(柴油、废机油)不慎泄漏并引发火灾时,迅速转移周围人群,并及时拨打119,寻求消防、政府部门及周边力量的帮助。 (6)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及安全管理工作,减少事故隐患。 7.以新带老措施 (1)原硐口场地 原2360m矿硐、1690m矿硐、1650m、1530m、1450m矿硐、PD003、PD004、PD005、PD006等9个硐口进行封坑,硐口场地占地面积0.16hm2,采取场地清理、场地恢复平整、场地覆土、复垦复绿等方式对原硐口场地进行植被恢复,确保原硐口场地满足《土地复垦规定》、TD/T1036 等相关验收标准要求。 (2)原矿坑堆渣迹地 原有1#~5#探矿矿坑堆渣迹地,总占地面积0.37hm2,对原探矿渣(0.51万m3)进行清理,渣迹地外侧将布设拦渣墙,两侧将布设截排水沟措施、截排水沟出口处将布设沉沙池;并采取场地清理、场地恢复平整、场地覆土、复垦复绿等方式对原硐口场地进行植被恢复,确保原硐口场地满足《土地复垦规定》、TD/T1036 等相关验收标准要求。 营运期 探矿工程无运营期,无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 |
****环境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