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6〕115号
关于**县受损山体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局:
《关于要求审批**县受损山体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实施**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及受损山体修复治理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镇锡康村上塘片、新塘镇外宫村桐枳輋、新圩镇后头村厝仔、新圩镇金背村溪角楼、新圩镇永盛村马岭山组、新圩镇永盛村**楼一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边坡加固工程(锚杆锚索格构梁、挡土墙、抗滑桩等)、截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根据对治理区现状调查,因地制宜,分别采取合适的治理手段,主要工程量为挖土方(余方弃置)27920立方米;格构梁610立方米;锚索21200米;护脚墙1210立方米;截水沟1100立方米;排水沟1010米;急流槽470米;集水井18个;地面硬化3250平方米;挂网客土喷播8800平方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18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755.96万元,其中:工程费1478.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3.84万元、预备费83.6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上级补助、债券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对口帮扶资金等各项资金外,****政府****政府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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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县统计局、****政府、****政府、****政府。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的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