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矿山固体废弃物**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矿山固体废弃物**化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灵****村委会南约400米处。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日-2026年8月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宋总。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