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母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开本次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项目概况
******母猪养殖项目位于**省**市**县赵北乡马旺沟村。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占地102.28亩,建筑总面积40000平方米,建设猪舍面积35000平方米。养殖母猪3000头。
******母猪养殖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同时于项目所在****政府网站及报纸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日期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O1JQ55kbc3-Zo-pDuxYv7A(提取码:vfkf)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微信或者其他方式和途径,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
联系人:蔚总
通讯地址:**省**市**县赵北乡马旺沟村
联系方式:189****7666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市**区中海寰宇天下
联系方式:134****1457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形式为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也可以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官网(https://www.****.cn/)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电子版,也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或当面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