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3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235(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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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区中央大街102号212室
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废旧油杆再制作项目 | **省**市**区规划一街以南,规划一路以东 | ****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为**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规划一街以南,规划一路以东,地理坐标(东经124°52′48.218″,北纬46°40′20.383″)。 | 环保措施: 废气: 1.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生产工序废气采用车间密闭收集系统收集,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袋式除尘器协同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标准化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严格管控活性炭更换周期,建立更换台账,废活性炭按危险废物规范贮存处置,保障VOCs治理效率稳定达标。 噪声: 1.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环保生产设备。抛丸机、冷拔机、退火炉等高噪声设备配套独立减振基座、橡胶减振垫;依托密闭厂房墙体、隔声门窗实施综合隔声降噪;建立设备定期检修保养制度,避免设备异常高噪声。 废水: 1.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液全部收集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做到零溢流、无渗漏;员工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置,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最终排入西干渠。 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分区存放、规范转运、合规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
| 2 | 大****公司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 **省**市**区喇嘛甸镇**乡村产业园水小康街23号 | 大****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为改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项目,项目代码:2605-230604-04-01-949096,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喇嘛甸镇**乡村产业园水小康街23号,地理坐标(东经124°46′44.203″,北纬46°39′26.715″)。本项目厂区内现有锅炉7月底之前全部拆除,在原锅炉房内**一台2.3t/h的导热油炉用于生产和供暖,锅炉房和烟囱利用现有建筑。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6 %。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个月,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 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人员,无生活污水新增,导热油炉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理制度,完善雨污收集管网及截污导流设施。项目所有生产作业、原辅材料存放均在封闭车间内开展,无露天生产、露天堆存行为,厂区洁净雨水依托市政雨水管网规范排放,严防雨水夹带污染物外排污染周边环境。 废气: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排放要求:运营期废气为生物质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和非甲烷总烃。生物质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使用低氮燃烧+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导热油炉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限值;危险废物贮存库和厂界无组织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管控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确保所有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置废气排污口,采样平台以及监测方法,满足日常监测条件。生物质燃料管控:项目仅燃用合规生物质成型燃料,严禁掺烧煤炭、油类、油漆废渣等高污染燃料;生物质原料全部密闭库房储存,配套喷淋抑尘设施,落实防雨、防风、防渗措施,原料转运过程密闭操作,杜绝原料堆场无组织扬尘。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环保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配套设置减振基座、减振垫等降噪设施,依托密闭厂房墙体、门窗实施隔声降噪,常态化开展设备检修维护,保障设备平稳运行。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稳定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杜绝噪声扰民现象。 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对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分区存放、规范转运、合规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遵循“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全面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实施精准分区防渗管控,危险废物贮存间、原料存放区为重点防渗区,采用HDPE防渗膜+防渗混凝土双层防渗结构,防渗系数≤1×10cm/s;厂区办公区、通道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系数≤1×10cm/s。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土壤、地下水常态化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完整留存监测数据、台账档案,常态化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及时处置潜在污染问题,杜绝土壤、地下水污染扩散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