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峰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审批
福建-厦门-同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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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0102-06-01-2026-103 备注/文号:厦发改核准〔2026〕7号 发布机构:****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6-07-01
****委员会关于下峰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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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就下峰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重新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区负荷增长需求,提高**区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根据负荷发展情况及周边电网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第一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第五条及第七条、《****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厦府〔2024〕5号)第一条等规定,同意建设下峰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门市**区**南路21号。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起自**220千伏下峰变,终于布塘南路与**中路交叉口附近的内许线#30杆,线路总长2.8公里,主要沿**东路、布塘南路敷设双回110千伏电缆线路。

四、项目总投资为1965万元(未审),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91万,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五、建设项目应符合环保和**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6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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