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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克自然资告字[2026]07号
项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39号)、《自治区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25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经******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
增价幅度(人民币: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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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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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YKC-2026-008 |
****开发区****园区丰华路东侧、****园区YKC-2025-005西侧、****园区YKC-2025-005宗地南侧、世纪大道北侧 |
2862 |
工业用地 |
50 |
大于等于1.0 |
大于等于40% |
0 |
小于等于35米 |
23 |
23 |
0.5 |
不含契税 |
| 2 |
YKC-2026-009 |
****开发区****园区YKC-2025-005宗地东侧、跨越路西侧、****园区YKC-2025-007宗地南侧、世纪大道北侧 |
9983 |
工业用地 |
50 |
大于等于1.0 |
大于等于40% |
0 |
小于等于35米 |
77 |
77 |
0.5 |
不含契税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可单独申请,不可联合申请,有拖欠土地出让金、未按期开竣工等不良诚信记录的企业、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23日19:30分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23日19:30分到**********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19: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交易中心进行。
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6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23日19:30时;
挂牌报价时间:2026年7月24日10:00时至2026年8月2日19:30分;(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挂牌现场会时间:2026年8月3日13:00时开始;
地点:****中心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买受人。
八、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关于自治区****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1809号)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费,逾期未缴纳的将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九、收款单位:****
账号:99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开发区**湖路自贸支行;
行号:308****29180;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或按以下方式咨询:
中国土地市场网、克州公共**交易网、
主办方:****
******局监督电话:0908—****397
承办方:****
郑经理:185****3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