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真伟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塑料润滑剂、5000吨色母消泡剂颗粒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湘潭-雨湖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年产1万吨塑料润滑剂、5000吨色母消泡剂颗粒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4 10:39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1万吨塑料润滑剂、5000吨色母消泡剂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8836

联系地址:**市**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万吨塑料润滑剂、5000吨色母消泡剂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委员会原金盘锰粉厂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秉一****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拟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8.696%),选址于**省**市******委员会原金盘锰粉厂建设年产1万吨塑料润滑剂、5000吨色母消泡剂颗粒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7847.79m2,主要构筑物为:一栋生产厂房(布置2条破碎清洗生产线、1间成品库等)、两间造粒房、一间原料堆棚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皮带输送机1台、破碎机2台、清洗机2台、脱水机2台水槽2套、螺杆机10台、缓冲罐5个、油水分离冷凝器2套、石粉罐2组、储罐1个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为:聚乙烯废料(PE压包料)13000吨/年、聚丙烯废料(PP压包料)2000吨/年、聚乙烯-醋酸乙烯酯废料(EVA压包料)2000吨/年、石粉2000吨/年等。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回收后分选废塑料膜→二次分选→湿法破碎→清洗→第一次热融→第二次熔融→缓冲罐→搅拌→是否添加石粉(由产品种类决定)→制片机/造粒房→产品包装入库。项目建成后拥有生产线5条,分别为塑料润滑剂颗粒生产线4条,色母消泡剂颗粒1条,产能为年产1万吨塑料润滑剂颗粒、5000吨色母消泡剂颗粒。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⑴按照《**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相关文件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措施,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⑵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化粪池处理之后用作农肥。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应避免夜间作业,并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噪声控制措施,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如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申报相关部门同意并公告周边居民,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⑷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回收部门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可以作为场地回填土回填处理,不能回填的收集****管理部门要求送指定的场所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外运渣土车辆须进行必要的加盖、防漏、防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并交由环卫部门一并外运处置⑹项目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经专用车辆运至现场施工使用。

2.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要求建设。原料清****处理站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定期清运作农肥,不外排。

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主要废气为螺杆机烘干废气、熔融废气、造粒房排气口以及制片机废气、RTO燃烧炉烟气。造粒房排气口由密闭管道统一收集后,经滤筒式除尘预处理后同负压收集的螺杆机烘干废气、制片机废气一同经喷淋除雾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集中活化并再生)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废气经B 型螺杆机配备冷凝器进行冷凝预处理,冷凝后的液态油类物质外售综合利用,冷凝尾气再由管道统一收集后,经“碱液喷淋+RTO”系统处理后同燃烧炉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NMHC和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和表9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的SO2及NOx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6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 3550-2026)表2相关排放限值。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人工分选的夹杂物(混入PVC或者PET等不符合要求的物质)、冷却机尾气冷凝产生的油、造粒房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处理站产生的沉渣及污泥,****处理站暂存,定期委托安全处置;未熔融的杂质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严禁露天焚烧杂质;不合格产品及出料口沾附的废塑料,返回重新熔融造粒,回用于生产。一般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防腐等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的收集、处置需要详细记录的台账,危废转移必须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时交由城市环卫部门处理。

6.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 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7.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本项目在运营期间须使用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要求》(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制标准及以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并经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标准的可在本项目使用。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申报环保号牌,并登记挂牌后方可使用。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