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20年经营权
公开拍卖公告
受委托,****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位于临****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20年经营权以竞价拍卖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本次竞拍标的共涉及3个项目,统一整体拍卖,分别为创业居一期、创业居二期及卡蒙特数字公寓三处保障性租赁住房未来20年期限经营权,标的包含房源1022套,可出租总面积47409.86平方米,均为符合标准的小户型,权属清晰,资料完整,已全部纳入**市住房保障管理体系。
该经营权是指在《经营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20年内,竞得人依据**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规定,对上述房源进行运营、维护并获取相应收益的权利。
(一)竞拍起始价:6707.0035万元。
(二)竞价阶梯:5万元/次或其整倍数。
(三)竞买保证金:20万元(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经营权期限:20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报名竞拍资格及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报名竞拍。
(二)缴纳竞拍保证金20万元。
(三)竞拍成交后,竞得人须按委托方要求签订合同及按时缴纳成交价款。
四、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亚洲微电影支行
银行账号:251********00026988
转账时请在备注栏注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20年经营权竞拍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17:00。
(二)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电子标服务
六、报名所需材料
凡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一切内容,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承诺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承诺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以上材料均须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字按捺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二)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市公共**交易信息网,进入页面网上办事-注册登记-数字证书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服务中心CA窗口办理,办理数字证书咨询运维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电话:400-6727-666。
七、保证金缴纳要求及处置规则:
(一)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7月17日17:00时00分(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未到账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原则上从竞买人自有账户转账缴纳,严禁违规代缴、现金缴纳。标书代写
(二)保证金处置规则: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竞价结果公示后5****中心规定原路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付清拍卖佣金及成交价款、签订经营权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买受人逾期未付清全款、放弃成交、恶意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一)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17:00。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九、竞价时间及平台
(一)竞价时间:2026年7月20日10:00(延时除外)。
(二)竞价平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
(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竞价方式及规则
(一)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网络电子竞价采用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限时5分钟,同时系统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5分钟。在此提醒竞买人,注意安排好时间、竞价设备,以免造成失误。
(二)竞价规则:按价高者得原则。
由竞买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增价幅度为5万元(人民币)/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十一、其他竞买注意事项
(一)标的物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我公司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请竞买人亲自实地查勘,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标的物全部现状已确认,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该标的成交金额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买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向****支付拍卖佣金人民币:19990.00元(大写壹万玖仟玖佰玖拾元整)。
(三)通过本次拍卖取得经营权的买受人,必须在委托方的管理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营管理,不得改变标的物使用用途和性质。必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限内保护标的物及附属设施,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凡是参与拍卖者,请谨慎参拍,竞得人应充分考虑标的物后期经营、管理的风险,标的一旦成交,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本拍卖标的仅限于经营权,不含上述房源的房屋所有权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营权期限届满后,该经****政府部门无偿收回,竞得人须按《经营权出让合同》约定交还项目运营权及相关资产。
十二、联系方式
冷女士,139****6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