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选公告
采购模式:企业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选 项目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6-07-03 18:00:00
****2026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7-13 14:30:00标书代写
****2026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
(第二次)
招选公告
(一)本招选项目****2026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第二次)已批准实施,招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招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选。
(二)本项目招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招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地址:**市叙****中心****酒店)11楼
(三)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内容为****2026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包含长期租赁服务和临时租赁服务,以满足日常工作及临时用车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26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表。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服务内容:为公司提供长租(单租车辆)和临时租(人车并租)等招选人规定的租赁服务内容。
(六)最高限价:见附件****2026年度工作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表。
(七)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即: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7.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事业单位。
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及以上长租车(租期≥1年)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各参选人均可就上述标段参选,但可以中选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四、招选文件的获取
(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参选人于2026年7月3日18:00至2026年7月13日14:30时(**时间),请按照招选文件要求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二)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1.凡首次参加**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参选人必须登录**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参选人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2.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3.目前**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三)异常情况处理:
不同参选人之间存在注册、报名、缴费(如要求)、下载招选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参选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联系方式一致、同一账户缴纳参选保证金、不同参选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参选事宜等异常情况之一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文件作“否决参选”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除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作“否决参选”处理外,还将在评审结束后将出现异常情况的参选人移送相关监管部门作后续调查处理。
五、参选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参选文件(参选文件格式为*.TBJ)。标书代写
(二)递交截止时间(即开选时间):2026年7月13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选公告和评审结果公示均在**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选人:****
地址:**市叙****中心****酒店)11楼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55****2026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人:雷女士
监督电话:0831-****902
八、声明
本招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