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清分整点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代理现金清分整点外包项目招标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采用外包服务商驻场式外包模式,由外包服务商负责回笼现金(含代理同业)、上门收款(封包收款)现金等集中清分整点和自助机具钞箱的清箱、配款的清分核点,以及对上缴人行钱捆进行换人换设备**复点等工作。本项目预估金额1850万元。
2.2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8.3元/捆、**复点:6.7元/捆、外币:41.8元/捆。
2.3资格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或招标人新一期采购结果发布前,以先者为准,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项目服务工作范围:福****分行。
2.5本项目中标人数量2名,其中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正选供应商,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备选供应商。资格有效期内由正选供应商首先承接本项目并提供服务。备选供应商在收到招标人启用通知书后,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启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要求
1.投标人需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注: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存在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入“行贿犯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未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截图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委员会通过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为准。
(二)诚信要求
投标人在与工行的业务**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没有列入工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或负面行为清单中。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三)公正性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四)财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注:①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带二维码,且清晰可查验,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cn/)可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②银行资信证明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开具,如有备注“复印件无效”的需提供原件。标书代写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3个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应提供申报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②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3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应提供申报证明材料。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标书代写
(五)服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银行****分行及辖属机构所在区域;投标****银行****分行及辖属机构的配送能力。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投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按《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供应商管理并执行;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8日17:00前,****银行转账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法人代表授权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上应注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扫描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该邮件并确认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当天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邮件当天17点前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账号及邮箱地址见本公告七)。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地址:**省**市**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开标室)。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金采网》、《随行易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路108号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91-****78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楼13层
联系人:方媛忻、谢晓丹
电话:0591-****9575
电子邮箱:****@163.com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街口支行
账号:140********00031168
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