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
|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正常 |
| 2026-07-03 18:00:00 |
| 2026-07-07 00:00:00 |
| 2026-07-03 18:00:00 |
|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7.02 |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报告等附件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 (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926.35元 |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 300日历天。 其中:1、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不含审图合格时间)。 2、施工工期:27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建设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
|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陈宇杰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虹秋 | 资质资格 | 陈宇杰: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编号:202****0652 陈虹秋:建筑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粤244********00653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附件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主****集团有限公司 (成)中凡****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995.10元 |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 300日历天。 其中:1、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不含审图合格时间)。 2、施工工期:27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建设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
|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王瑜 施工项目负责人:覃椿淞 | 资质资格 | 王瑜: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编号:201****0877 覃椿淞:建筑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粤244********01742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附件 | |
| 业绩情况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主)******公司 (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5527.50元 | ||
| 质量承诺 |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施工质量目标:合格。 | 工期 | 计划总工期: 300日历天。 其中:1、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后开始计算,不含审图合格时间)。 2、施工工期:27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开始计算)。 建设工期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
| 拟派项目 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武振衡 施工项目负责人:钟婉平 | 资质资格 | 武振衡: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编号:201****0740 钟婉平:建筑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粤244********00116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附件 | |
| 业绩情况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县双华镇029县道 |
| 异议受理 部门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3-****226 |
|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883 |
| 联系地址 | **县水寨镇**街119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03日18:00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7月07日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 | ||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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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