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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数据部分)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 **** | **省**市高新区大正路1777号生物医药****基地13号楼西南侧二楼202 | 574,000.00元 | 83.90 |
合同包1:
服务类(****)
| 1-1-1 | 评审咨询服务 | **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数据部分) | 对省直部门已建项目的数据**部分开展审核 | 我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对省直部门已建项目的数据**部分开展审核,围绕数据是否汇聚、不汇聚依据、汇聚时效等内容审核,形成已建项目数据**汇聚问题清单;对省直部门拟建项目的数据**部分开展审核,按照数据**与功能模块一一对应原则,核验**项目数据**内容的完整性,形成评审意见。交付成果:数据**立项评审报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 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如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1.《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 2.《****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鲁政字〔2020〕23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数字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若干措施》; 4.《**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5〕16号)。 |
| 1-1-2 | 评审咨询服务 | **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数据部分) | 对省直部门**项目产生的政务数据**清单及共享需求清单开展一致性、真实性、规范性评估 | 我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对**项目产生的政务数据**清单及共享需求清单开展一致性、真实性、规范性评估,梳理评审问题并拟定整改意见,并依托已有项目审核系统将评审意见推送至**项目申请部门。交付成果:数据**申报评审意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 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如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1.《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 2.《****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鲁政字〔2020〕23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数字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若干措施》; 4.《**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5〕16号)。 |
| 1-1-3 | 评审咨询服务 | **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数据部分) | 调研省直部门在建项目实际产生的数据**情况,对省直部门提供咨询与指导服务 | 我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在项目建设阶段,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调研省直部门在建项目实际产生的数据**情况,形成调研记录(根据上年度项目申报情况,本项目至少5次);同时,针对省直部门在数据**目录编制、数据**汇聚、项目验收资料编写等方面遇到的问题,通过现场或远程指导方式,为其提供咨询与指导服务。交付成果:数据**调研记录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 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如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1.《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 2.《****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鲁政字〔2020〕23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数字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若干措施》; 4.《**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5〕16号)。 |
| 1-1-4 | 评审咨询服务 | **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数据部分) | 对验收阶段的省直部门数据**目录清单进行一致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 | 我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按照验收数据与立项数据一致原则,对验收阶段的数据**目录清单进行一致性、完整性、规范性审核,形成数据**验收反馈意见。交付成果:数据**验收反馈意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 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如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1.《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 2.《****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鲁政字〔2020〕23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数字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若干措施》; 4.《**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5〕16号)。 |
| 1-1-5 | 评审咨询服务 | **省省级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数据部分) | 对省直部门已验收政务信息系统开展数据**动态跟踪评估 | 我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优化已有数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省直部门已验收政务信息系统开展数据**动态跟踪评估。评估维度包含整体概况、目录编制、**汇聚、场景应用等方面,按采购人要求形成数据**绩效跟踪评估报告。交付成果:数据**绩效追踪评估报告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 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如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1.《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 2.《****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鲁政字〔2020〕232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数字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若干措施》; 4.《**省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5〕16号)。 |
范秀金、李瑾、刘志远、孙水英、何俊发(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以中标价格为计费基础,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861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评审咨询服务):
| **** | 通过 | 通过 | 83.90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6.57 |
| ******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0.68 |
未中标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公司(综合评审得分较低);******公司(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府前街1号
联系方式:0531-****5100
名称:****
地址:**市二环南路6636****广场805
联系方式:0531-****6333
项目联系人:芦熹
电话:0531-****6333
****
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