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翼无人机助推器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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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03 17:03:23 截止时间:2026-07-22标书代写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3151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动力与传动,先进材料与制造,可靠性/测试性/维修性,其他

1 报价邀请书

本项目采购人为****,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1.1 采购内容
1.1.1 项目名称:折叠翼无人机助推器采购项目
1.1.2 项目编号:****
1.1.3 项目概要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完成时限

1

折叠翼无人机助推器

31

40.3(含税价)

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在20日内完成产品交付。

说明:

1.★谈判的各轮次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无效。

2.★本次单一来源谈判项目响应、谈判、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1.2 单一来源供应商:****。
1.3 ★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3.1 基本要求
1.3.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3.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3.1.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单一来源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单一来源谈判项目响应;
1.3.1.6 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单一来源谈判;
1.3.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单一来源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3.2 项目实施要求
1.3.2.1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1.3.2.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采购产品或其同类产品(无人机起飞和发射装置(火箭助推器))的科研/生产/技术服务。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
1.3.2.3 装备承制能力条件要求
1.3.2.4 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注册装备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项目要求(承制范围覆盖无人机起飞和发射装置(火箭助推器)类,承制性质包括科研/生产/技术服务,以供应商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
1.3.3 采购方案其他要求
1.3.2.1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格式提供《不转包、不挂靠、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和《保证金追缴承诺函》。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不为同一日的,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对“前3年内”所作相关要求**至谈判之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5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5.1 领取时间

2026年 7 月 6 日起到2026年 7 月 10 日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5.2 领取地点

**省**市**区**路运成大厦12楼1226办公室。

1.5.3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包(售后不退)。

1.5.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事宜。

领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小组判**论为准。

1.6 领取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6.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1.6.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6.3 保密协议;
1.6.4 提供声明函,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6.5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1.6.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1.6.7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其副本。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7 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1.7.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6年 7 月 22 日 15 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7.2 响应文件提交及谈判地点 标书代写

**省**市**区**路运成大厦12楼开标厅 (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标书代写

1.8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1.9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地址:**省**市**区**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 系 人:杨迪、方艺桦 联系电话:0731-****2111/152****1163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76****4549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5030

联系地址:/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保密协议

附件3: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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