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6〕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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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南港大道(溪滨大道至北环路段)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交建便函〔2026〕10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更好地畅通**镇与祥青尚片区、高新区片区的过境交通,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港大道(溪滨大道至北环路段)拓宽改造工程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8.8206公顷,起点接现状溪滨大道,向东延伸,终点至现状北环路,道路设计长度3307.434m,规划红线宽度42-5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线设置跨河桥梁1座、管涵1座、箱涵2座(其中K1+874.5桥全长144.17m,宽42m;K0+261钢筋混凝土管涵孔数及孔径3-Ф1.8m;K0+710钢筋混凝土箱涵孔数及孔径3-6.7x5m;K2+102.35钢筋混凝土箱涵孔数及孔径2-5x2.5m)。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和景观绿化工程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3371.65万元,其中工程费28732.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016.67万元,基本预备费1622.4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政法委备案,明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