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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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品目一:食用农产品1088批次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应用中心
地址:**省**市**区白沙路388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2026年6月23****交易中心公示《****监管局2026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品目一中标供应商名称为:****;中标供应商地址为四****开发区(**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B1栋1号、2号,5层1号、2号;B2栋1层2号。根据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公司在本次投标活动中存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承诺或虚假材料嫌疑,获得“投标人抽样响应时间承诺”10分的客观分。骗取中标资格。
事实依据:在“招标采购网”(https://www.****.cn/****0611-n3-202********430184604.html)评标公示(见附件一)中“评审记录(四)客观分汇总表”中四****公司投标人抽样相应时间承诺得分为10分(见附件二),根据招标文件“评分表—评分项名称—客观分—投标人抽样响应时间承诺”对应评分标准为(1)投标人书面承诺:接采购人通知后,抽样并到****实验室≤2小时得10分;根据我方研读招标文件、评标公示、评标结果公告结合查询四****公司管网,四****公司****实验室地址为**省**市**驿区成龙大道1666号经开科技孵化园B1栋、B2栋(附件三)与中标供应商地址为四****开发区(**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666号B1栋1号、2号,5层1号、2号;B2栋1层2号属于同一位置或同一区域,均不满足接采购人通知后,抽样并到****实验室≤2小时实际情况,且该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高德导航采****市场监管局到四****公司实验室需要6-7小时(附件三)。采用高铁、飞机等交通方式无法满足采购人随时响应的要求,且不包含抽样时间,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最多得分为2分。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中的第(一)款情形
请求:希望采购人或相关监督部门撤销该项目四****公司中标资格。重新确认中标人。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质疑事项1回复:贵单位递交的质疑函我单位已知悉,根据现有书面材料,我单位正在进一步核实中。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如贵方对此答复不满意,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附件_611053876_386997315.pdf下载预览
附件_611053876_386997314.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