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中心****监督所)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所)委托****承担了“****控制中心****监督所)异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控制中心****监督所)异地搬迁项目
2、项目性质:**(异地搬迁)
3、项目选址:**市百淀片区书山路以北、健康路以西
4、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一期总投资12716.91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5000万元,援藏资金1500万元及本级财政资金6216.91万元。本项目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16055.70㎡ ,其中地上12383.34㎡,地下3672.36㎡。
主要包含:****中心5055.83㎡、****中心6843.25㎡、****消毒站196.10 ㎡、污水处理站240.64㎡、门卫房47.52 ㎡、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3672.36㎡;****中心规划高度34.35米(最高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消防高度30.75m(最高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顶面层)。机动车停车位数124辆,其中地下停车位66 辆,地上停车位58辆;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上)124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夺底路45号
联系人:赵文虎 联系电话:182****125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9号顺通冈仁国际二期13栋1单元3层2号
联系人:严三红 联系电话:132****815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网页附件。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