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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审阅有关材料,经认真审议,形成验收意见:****康达鑫宇胶粘剂生产车间改扩建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不存在验收不合格情形,项目环保验收合格,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康达鑫宇胶粘剂生产车间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建设地址:****工业园区三期行岭平台行岭路。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91-****0972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改扩建项目验收2026.7.3
链接: https://pan.**.com/s/1BFzs10EGt2wKvk2nfhEDYA 提取码: 43y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