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区域性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170亩地块物流仓库及专线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及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区域性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区域性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170亩地块物流仓库及专线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及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全电子化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 实施地点 |
**市**区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内东接纵一路,南接横二路 |
| 资金来源 |
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等多渠道解决。 |
资金来源 构成 |
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等多渠道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用地面积113406.37m2(约170亩),总建筑面积54268.78m2。拟**3栋丙二类高架仓库、1栋丙二类专线仓库,并建设服务用房、门卫室及消防控制室、非机动车停车棚、卸货场地等配套设施。 |
| 招标范围 |
负责提供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区域性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170亩地块物流仓库及专线建设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和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服务: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项目移交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盖章。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完成规划报建、施工过程管理、结算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并对项目的工期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组织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项目使用移交等工作。 (2)工程监理服务: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化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3)造价咨询服务:完成项目红线范围内及红线范围外相关配套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计量及进度款审核、工程变更价款审核,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竣工结算审核,以及协助委托人办理竣工决算等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
| 服务期限 |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并完成竣工联合验收且保修期届满,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20.641万元,其中:项目管理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48.851万元;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9.664万元;工程监理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22.126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任一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出具)。 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接监理任务方)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接项目管理任务方)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所提供的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4、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须具备①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以及②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任意一种资格; (2)项目管理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项目管理任务方委派)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土木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的任意一种资格; (3)监理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监理任****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4)造价咨询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方委派)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注:1、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的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管理负责人或监理负责人或造价咨询负责人同时担任,但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2、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3、有效的咨询工程师(投资)以在本单位进行执业登记的登记证书为准;4、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开标前须按照《**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需提供网页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路径及查询时间,时间需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标书代写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及人员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信誉要求:自2025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和拟派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8、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9、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负责监理服务工作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如联合体成员所承接分工的工作内容为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则资质等级要求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服务联合体牵头方指挥;6、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聘书),以上岗位不得重复兼任;7、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造价咨询负责人以承接造价咨询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管理资质及项目管理负责人以承接项目管理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监理资质、监理负责人以承接监理任务的联合体牵头方为准。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条件无相关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省公共**交易平台(**市) (https://ygp.****.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 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3日18:00时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7月24日09:00时 |
|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7月24日 09:00时止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任选其一)标书代写 |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7月24日09:00时****交易中心 (**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6年7月24日09:00时****交易中心 (**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标书代写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7月24日 09:00时(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标书代写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交易中心 (**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中心对面) |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控股综合服务大楼17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谢工 |
联系电话 |
0753—****93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27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區耀升(主要负责人)、张国彬、刘媛 |
联系电话 |
188****2498、020-****5242 |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3-****99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投标邀请和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 |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 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标书代写 (13) ****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市行政区域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委派的负责人(签名):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委派的负责人(签名):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委派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分工内容: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填写及盖章。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个数少于3家,相应盖章的位置可用“/”代表,不用重复盖章。 招投标时间安排表
| 项 目 名 称 |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区域性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 (一期)170亩地块物流仓库及专线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及工程监理) |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 7 月 24 日 09:00 时止 |
| 投标保证金 (纸质保函/保证保险) 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7 月 24 日 09:00-09:30 时(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保险)) 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7 月 24 日 09:00 时止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7 月 13 日 18:00 时止 |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 7 月 24 日 09:00 时止 |
| 开 标 时 间 |
2026年 7 月 24 日 09:00 时 |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3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6年 7 月 24 日09:00时至09:30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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