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华 创未来”综合体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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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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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受****的委托,现就“在** 创未来”综合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计划工期

预算金额

1

“在** 创未来”综合体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50日历天

约3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无其他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特定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上述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社保处出具的2026年3月、2026年4月、2026年5月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公司名称)须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标书代写

2.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4时(**时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3.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一)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二)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子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還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标书代写

(三)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四)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遊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文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标书代写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标书代写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7月13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标书代写

十、公告地址:**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十一、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人:****

地址:**市婺**婺州街**之心1号楼B座4楼

联系人:金先生

电话:187****9577

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市婺**青春路393号3楼

联系人:方先生

手机:18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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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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