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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要求,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基地项目
选址:**市****村委东1000米。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源河新村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养殖厂,配套建设三级沉淀池、病死鸡暂存间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存栏24.5万只种鸡,年产种蛋6935万枚规模。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到百度云链接:https://pan.**.com/s/1Q44kU79CpgteDJqPzzZv1Qpwd=q2j0,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市高新区高新七路99号。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个人、相关部门以及本项目周围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59****7211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qq.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联系人李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内容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