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秸秆产业化利用主体: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26 年农业生态**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28 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能函〔2022〕95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助推我县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县域内遴选一批有经验、有实力、有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经营主体,共同实施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重点
(一)大力发展农作物秸秆五料化利用产业,培育和扶持秸秆综合利用高值化产业、企业发展,实现农作物秸秆**就地转化增值,提高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二)鼓励规模化养殖企业和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扩大秸秆饲料化加工产能,逐步推动饲料商品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
(三)加大秸秆原料化利用产业扶持力度。通过技术引进、技术提升、工程改造等,积极培育和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原料化产业、企业发展,鼓励建设配套的生产车间、购置或定制成套生产设备,形成具有稳定产能的生产线。
(四)围绕秸秆基料化利用,以食用菌示范性生产带动为载体,打造集研发、示范性生产、菌种技术输出为一****基地。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依法在**县境内从事秸秆机械化收储及产业化利用的企业、专业**社、家庭农场、秸秆经纪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相应的收储利用场地和固定办公场所;
(二)申报主体能够落实自筹资金,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且自愿服从项目自筹资金比例等建设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
(三)具有明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且项目建设内容可于当年内建设完成;
(****银行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五)具有合法的用地手续证明材料;
(六)原则上近三年内已获得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支持的主体,不得再次申报2026年度项目。
(七)各乡镇应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筛选,对项目的合规性及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审查。
三、补助办法及标准
(一)补助办法。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对经营主体在设施建设(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等不纳入奖补范围)和机械设备采购等环节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进行补助(已享受过其他部门类似财政奖补政策的,不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
(二)补助标准。原则上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70%,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以项目审计价款为准),最高补助3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各乡镇须按申报条件,广泛宣传,认真摸排辖区内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和意愿的秸秆综合******社、家庭农场等),遴选符合条件的对象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申报表、土地环保说明表、主体简介、营业执照、业绩、征信等)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审查申报材料、实地考察项目成熟度,提出项目实施主体建议名单,报局党组会议研究。
(三)结果公示。****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县农业农村局与遴选确定的实施主体签订实施合同,明确项目要求、质量、完成时限及内容等要求。承建项目的乡镇负责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以及建成后的使用监管与安全监管。
五、申报时间
坚持“属地管理、优中选优”原则,由各乡镇遴选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安排专人按程序申报;自发文之日起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2日。申报材料(含****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与农业**环境股,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联 系 人:李博 183****0514
联系电话:0558-****039
附件:
一、**县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二、**县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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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
**县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主体申请表
| 申报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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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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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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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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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
投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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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 主要内容 |
(要具体到建设项目,秸秆收储、加工厂房,收储运机械、生产线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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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设 单位概况 |
(写清项目承担企业成立时间、地点,从事经营类型、年处理量、年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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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乡镇 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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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农业 部门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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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申报表****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意申报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县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主体申报表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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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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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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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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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 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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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 场 分 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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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 设 方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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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 补助 资金 支持 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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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资 构 成 |
项目实施内容 |
金 额 (万元) |
其中财政补助 (万元) |
| 一、工程建设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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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机械设备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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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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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 益 分 析 |
示范 带动 作用 及 扶贫 减贫 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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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 环境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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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收入、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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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秸秆利用量、 产能、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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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单位责任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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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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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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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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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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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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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环保、土地使用说明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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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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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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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址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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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门 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自然**和规划部门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项目申****管所出具的合法土地证明材料及区位示意图; 2.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