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选聘工作,优化专家申报流程,提升专家入库、信息变更办理效率,结合前期发布的《****关于选聘市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的公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标书代写
一、变更申报申请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次评标专家选聘全部改为线上申报,不再受理线下纸质材料递交。申请人员须登录**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www.****.com/),进入“评标专家申请(新申报)”模块,进行网上申报。按照系统填报提示逐项完善个人申报信息,依规完整上传全部申报佐证材料,严禁缺项、漏传、模糊上传材料;材料上传不齐、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审核。标书代写
二、存量专家信息更新要求
已纳入我市房建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库的在岗专家,若发生职称等级、工作单位、执业注册证书信息变更、过期、注销等情况,须同步通过线上申报渠道提交变更申请,上传最新佐证材料完成信息更新。未按期完成信息更新的,后续暂停抽取参与评标活动,影响专家履职、评标抽取工作的,由专家本人自行承担责任。在库评标专家登录**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www.****.com/),进入“原专家延续申请”模块,在线提交变更申请。需上传材料为:标书代写
1.工作单位变动:加盖新旧单位公章的任职证明、劳动关系等佐证材料;
2.职称变动:最新职称证书全页扫描件;
3.注册证书变动:最新注册执业证书、变更回执扫描件;
4.信息变更情况说明。
三、材料上传规范
1.全部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统一为PDF,二寸免冠照片只能上传jpg,png,jpeg格式;
2.多项关联材料合并打包上传,禁止碎片化拆分提交;
3.所有申报、变更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填报人员对上传材料真实性全权负责,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报资格或清退专家库,记入行业信用档案。
四、存量专家履职提醒
已入库专家未按期完成信息更新的,系统自动冻结专家抽取权限,暂停参与全市房建、市政项目评标活动;因信息滞后、虚假填报引发评标异议、行业追责的,全部责任由专家本人承担。标书代写
五、其他事项
1.原选聘公告中申报时间延续至7月31日;
2.原选聘公告其余事项要求保持不变;
3.系统操作、材料填报咨询电话:181****2300;业务政策咨询:0932-****071;
4.请勿重复提交申报、变更申请,重复申报一律驳回。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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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