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10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下堡寺镇赵子堌村东侧,**地 南至树林和赵子堌村公路 西至树林 北至树林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3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供燃气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供燃气用地 | 110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6BA0098 | |||
| 起始价: | 32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 备注: 1、该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以****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竞买人需同时以9.49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宗地内的地上建筑物,并在报名时足额缴纳该款项作为购买地上建筑物的保证金,成交价款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含该价款,但该价款需与成交价款一并于成交后30日内全部缴清。 3、竞买人对拍卖地块自行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必须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 5、竞得人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并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书面申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欠缴出让金的;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6、开发建设企业利用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非自有资金的。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7月03日 至 2026年07月22日 到 ****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7月03日 至 2026年07月22日 到 ****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22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7月22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7月23日 10时15分****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地块须通过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www.****.com)进行报价、竞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 (二)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电脑运行环境,使之符合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以免影响网上报价、竞价; (四)****对本公告拥有解释权。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珠****侧
联 系 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0319-****32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中国银行**支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开户账号:886********0000922、100****58450、502********025476